单县交警大队:“三顾茅庐”劝降潜逃犯(转载)
历史网 2024-02-23用户投稿
2月16日讯 年初,单县交警接到浙江宁波市交警支队发来的协查函:单县时楼镇枣庄集行政村枣庄集村76号的马某某于2010年10月在浙江打工时,曾驾驶厂里的车肇事轧死一人,马某肇事后逃逸。请求协查。
接协查函后,单县交警大队非常重视。在时楼镇派出所的配合下,交警大队民警来到单县时楼镇潜逃犯马某家里,对马某的父母做耐心细致的引导工作,希望通过其家人规劝马某投案自首,并把警方的联系电话留给马某的母亲。一趟、两趟,三趟,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耐心细致的劝说和感化下,马某的父亲打电话询问当前清网的政策,交警大队民警不厌其烦地将当前的法律政策和投案自首的好处向其介绍,并动员其劝解儿子前来自首。随后,马某的父亲表示愿意让儿子投案自首。最终,马某在其父亲的陪同下到单县交警大队投案自首。民警立即和浙江宁波交警支队联系,次日,宁波交警大队民警驱车到单县交警大队事故科办理马某某投案的移交手续。“三顾茅庐”,单县交警大队最终劝降潜逃犯马某归案。
单县交警大队:“三顾茅庐”劝降潜逃犯(转载)